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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第三只手 把握好你的手


  近期,我校連續(xù)發(fā)生多起偷盜事件,給同學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就在同學們對小偷恨之入骨的時候,學校涉外學院宿舍二十多名男同學把一小偷團團圍住,將其逼近宿舍大門墻角處,并報警。面對入室行竊的小偷,面對為人所不齒的偷盜行為,我們應該采取怎樣的態(tài)度?當小偷被當場抓獲,我們是應該理智地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還是意氣用事毆打小偷以泄憤怒?作為大學生,我們到底應不應該暴打小偷呢?帶著這些疑問,學生記者在學校隨機采訪了20人,統(tǒng)計數據顯示,有9人認為該打,8人認為不應該打,3人保持中立,主要形成的觀點如下:
40%的同學認為不應該打
   人有失足,馬有失蹄,應理性地客觀對待
周小龍(08商學院):小偷確實可恨,但是正確的做法是交給保安等有關部門解決問題,我們沒有權利去侵害別人的人身權利。
  唐同學(08政法學院):小偷偷盜也分輕重,超過一定數量及金額,應采取合理合法的行為,交給公安部門等處理。如果是情節(jié)較輕,或是初犯之類的,他們應受道德層面上的譴責,我們應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將他們正確地引導上正道。一味的意氣用事,暴打小偷,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以暴制暴,侵犯人權。這不僅不能解決事情,反而惡化事情的性質。如果失手將小偷誤傷或是故意暴打小偷,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彭同學(06涉外學院):現在的大學生難免有些沖動,不過小偷確實可恨,只是我們還是最好不要以暴力的方式。
  石同學(09商學院):我覺得對于偷盜行為我們只能防范不能打,這是社會文明的體現。原本是小偷有不文明的行為,我們要是打人,就不文明了。偷盜違法,打人同時也違法啊!
  黃同學(08外國語學院):按照中國人正常的思維習慣,肯定會說,好吧,因為我曾經被小偷偷過東西,所以很痛恨小偷,并且認為他們是蛀蟲。但是,我認為,小偷也是公民,犯了錯應有法律來制裁來管制,人們不應該也沒有權利任意去侵害他們的權益,更何況是威脅到人身安全。為什么這件事會演化成群毆小偷呢,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是我推斷無外乎兩點。第一,大家集體對小偷的痛恨,因為深受其害。第二,當大家看到可以以正義之名去制裁不法分子的時候,可以以絕對的優(yōu)勢去打擊那一小部分惡勢力的時候,大家都義憤填膺,都想去加一拳一腳,全然忘了自己所做的行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自己平常的行為習慣。因為出于氣憤而去攻擊,去打小偷的人本身就是不正確的,是不合法的,這是大學生不成熟的一種表現。
  湯同學(06物流學院):小偷是該打,但是不該是學生來打,他自有法律的制裁。作為學生被盜者理應將小偷繩之于法,讓他受法律制裁。而動手打他,則他成了被害者。小偷固然可恨,并且屢盜不止,但如果以暴制暴,這個社會就會不和諧了。所以需要大家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一時的意氣用事。
45%的同學認為該打
   是可忍孰不可忍,太可恨了
喬同學(09物流學院):發(fā)生這種事情大家心里都不開心,都會有些沖動,因為心情不好,加上剛好這時又在路上碰見大家正在抓小偷,難免會有些情緒,特別是男生上去打他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打得太重,否者打壞了自己還得負法律責任,這樣是很劃不來的,你可以乘著人亂上去打幾下,過過癮。
  陳同學(08經濟學院):我的筆記本電腦就被偷了,當時非常氣氛,我的電腦是暑期自己辛苦工作了兩個月才掙了些錢,加上自己省出的一些錢籌夠了才買的,現在倒好,買了不到二年就被偷了,不敢向父母說,也不可能向父母要錢再買一臺,真是可恨,但是自己在學習過程中又非常需要一臺電腦,讓我郁悶了好長一段時間,學習都有些退步。在網上看到涉外那邊抓到了小偷,當時心里非常地高興,希望能把自己的電腦要回,也想上去狠狠的揍他一頓。
  陸同學(07商學院):雖說大學生應該有一定的素質,但是并不是說有素質的人就可以對壞人視之不理,如果說那些小偷確實非常的可惡,當時你又在場,不能控制自己,你可以和幾個同學一起上去制服他。
  鄭同學(09政法學院):看到小偷應先制服他,別讓他跑了,如果讓他跑了就算你去叫警察也是沒用的,你可以叫幾個同學一起上去抓住他,如果制服不了還是可以采取暴力的,但是如果制服了就不應該再打他了。
  王同學(07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我們學生本來就沒什么錢,好不容易才買了臺電腦,讓自己學習更方便些,能了解國內和世界的最新動態(tài),本來我們學校就沒有電視,信息也比較閉塞。電腦如果被偷了確實很讓人難過,這小偷也太可恨了。
  彭同學(06外國語學院):沒有被偷過的人,不懂得小偷的可恨。前段時間,我們宿舍丟了三臺電腦,一個CASIO電子詞典,現在大家對小偷都很怨恨。如果我見了小偷,我不懷疑我自己會和他拼命。我不喜歡和別人探討人權不人權的問題,這種有害于社會的人,來到這個社會本身就是一種錯誤。這個社會不需要你講究你做出巨大的貢獻,但是一定要記住不要危害社會。
15%的同學保持中立
  劉同學(06家具與藝術設計學院): 個人行為,以我現在的心情,真有個小偷偷我電腦被我抓到了可能就動手了,但理智點說太極端,畢竟我們是有素質的大學生。所以一個原因是素質問題,一個原因是被偷者當時的心態(tài)問題。
  希同學(06林學院):小偷該打,但這是公安局的事,如果他是學生且心誠悔過,還是得過且過得好。
  廖同學(09商學院):這種事情每個人都有會有不同的看法,因為客觀情況的不同可能會采取不同的措施。
友 情 鏈 接
針對近期小偷比較猖獗的情況,在學校相關部門的嚴厲打擊下,我們學生又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來配合學校呢?
  1、養(yǎng)成隨手關門的習慣,防止闖空者有機可乘,盜走桌上的錢物。
  2、睡覺時必須關好房門,擰上保險鈕或反鎖,門后放置一重物為最佳,寢室陽臺相通的情況須鎖好陽臺門。
  3、睡覺時可將錢包等壓在枕頭下或身體下,將手提電腦等貴重物品置入保險箱。
  4、內盜現象有抬頭趨勢,謹防本棟和相鄰樓棟內盜作案,作案時間不定。
  5、發(fā)現陌生人敲門或在走道徘徊應留心,疑為盜竊分子或推銷人員,應將其帶至傳達室或下樓報告。
  6、外出須反鎖房門,防止插片入室,晚間出門請開一盞臺燈,唱好空城計,留守在家的同學關心周圍異常響動。
  7、貴重錢物隨身攜帶或鎖好,強力推薦租用保險箱保管手提電腦等貴重物品。注:凌晨、早晨6點-7點20、8:30-11:00、12:30-16:30、19:00-21:00為重要作案時段,其他時段也須提防。
專 家 提 示
我校政法學院劉雪梅博士為我們指點了如何應對小偷,對于毆打小偷的行為,應當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
  1、發(fā)現小偷,對小偷進行制服的過程中,遭到小偷反抗而對小偷進行毆打的,是一種正當防衛(wèi)行為,但是防衛(wèi)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否則就成了防衛(wèi)過當,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2、將小偷制服后應及時將小偷扭送學校保衛(wèi)部門處理。如果將小偷制服以后還對小偷進行毆打,就演變成了事后的報復或泄憤行為,應根據傷害程度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輕傷以上后果的,應承擔刑事責任。
  3、在制服小偷后,對小偷進行群毆的,應根據傷害程度和是否有無共同傷害故意決定是否承擔共同侵權或共同犯罪的責任。
涉 及 的 相 關 法 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 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 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yǎng)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第128條 因正當防衛(wèi)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232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